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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文化网讯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黎平县通过“法”“约”兼施,落实“3个100”规定,有效遏制了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一些村寨的《村规民约》这样规定:对因野外违规用火造成山火的,未构成犯罪的,除依法接受行政机关处罚外,还要接受村规民约处罚,处以3个100的处罚(即100斤肉、100斤米、100斤菜)的处罚(折合人民币约2400元),并责令进行为期20天鸣锣喊寨宣传,处罚所得全部用于扑火人员及全村村民集中就餐,并利用集中就餐的机会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通过“法”、“约”兼施,使群众更加切身体会到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石祖龙)
统筹:刘禹涵
责编: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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