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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从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该县为1369名优抚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金46.229万元参合金,用心用情用力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确保优抚对象能在患病后得到及时医治和救助。
据了解,为减轻优抚对象家庭经济负担,从江县始终坚持将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工作作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来统筹谋划,联动多方力量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在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一站式”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还通过开展“解四难”、申报“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同时还积极动员医疗机构参与拥军优属工作,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普惠+优待+优惠”的健康服务和帮扶援助,实行挂号、就医、取药、就诊优先,对住院费、检查费、检验费、床位费、诊疗费、手术费给予减免优惠,全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据悉,从江县2024年共为1369名优抚对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46.229万元参合金,其中以全额垫付缴纳补助方式为878人补贴33.364万元,以部分垫付缴纳方式为稳定脱贫的318人补贴9.54万元、为低保边缘5人补贴0.133万元、为168人农村低保和监测户补贴3.192万元。
从江县是连续荣获全国第六次、全省第九次的“双拥模范县”,长期以来坚持把实现“强军梦”作为成就“中国梦”的重要支撑和根本保障,把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为双拥工作的重中之重,拥军优属工作始终走在全州全省甚至全国前面。此项实行代缴医疗参保金政策的落实,不仅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有“医”靠,在减轻了他们的家庭参保经济负担的同时也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助力乡村振兴,更是让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切实享受到优先、优待和真正的实惠,体会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不断提升广大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尊崇感。(鲁畅、吴先红)
责编: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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