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文化网讯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是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的有效措施和重要途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黎平县将法治建设列入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主线,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有序推动乡村依法治理工作,夯实基层普法,护航乡村振兴。目前,全县共有8个村(社区)获得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命名,其中龙额镇登晒村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党建引领,配齐配强村(社区)党组织,实行“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和“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化基层治理新格局,组建由党员、村干、退伍军人、乡贤等为主体的“法律明白人”队伍,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县321个行政村实现“法律明白人”队伍全覆盖,在册“法律明白人”队伍达1995名,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法治宣传。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法律大讲堂”、学法考勤、两微一端等渠道开展法治培训和法治宣传,从县法院、司法行政、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抽调业务能手组成培训小组,分组分片深入321个村(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线下轮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进一步构建新时代“谁执法谁普法”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律八进”活动1292场,受教育人数4.8万余人。
明确创建任务,强化建设标准。结合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和粤黔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命名的村(社区)进行巩固提升,对尚未获得国家、省、州级命名的村(社区),由各乡镇(街道)每年明确1-2个村(社区)进行重点培育,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对照指标要求上半年完成全部创建任务,确保下半年批量推荐申报州级、省级和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石远亮 杨秀尧)
统筹:刘禹涵
责编:张珺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党建引领,配齐配强村(社区)党组织,实行“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和“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化基层治理新格局,组建由党员、村干、退伍军人、乡贤等为主体的“法律明白人”队伍,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县321个行政村实现“法律明白人”队伍全覆盖,在册“法律明白人”队伍达1995名,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法治宣传。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法律大讲堂”、学法考勤、两微一端等渠道开展法治培训和法治宣传,从县法院、司法行政、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抽调业务能手组成培训小组,分组分片深入321个村(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线下轮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进一步构建新时代“谁执法谁普法”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律八进”活动1292场,受教育人数4.8万余人。
明确创建任务,强化建设标准。结合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和粤黔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命名的村(社区)进行巩固提升,对尚未获得国家、省、州级命名的村(社区),由各乡镇(街道)每年明确1-2个村(社区)进行重点培育,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对照指标要求上半年完成全部创建任务,确保下半年批量推荐申报州级、省级和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石远亮 杨秀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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