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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普及教育与兴趣阅读
贵州文化网 发表于:2020-03-28 11:14:52 来源:光明网 作者:刘上生 点击: 评论:0

   作者:刘上生

  由于《红楼梦》的伟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需要,《红楼梦》的普及教育逐渐成为一个话题。

  全民普及的目的,是让《红楼梦》的伟大家喻户晓,以增强国人的文化自信。中小学语文教材选择合适的片段,让青少年从小接触名著,了解基本知识,包括作者及其家世生平、作品内容和主要成就,以及最重要的版本知识等,是很有必要的。这同时是一道“防御墙”,可以有效防止各种奇谈怪论对正确阅读的干扰。

  但名著的节选须慎之又慎。它应该成为孩子们今后“整本书阅读”的起点,和未来兴趣阅读的导引。编写者为此煞费苦心,也有因节录删略不当而造成对原著伤害的教训。小学语文教材唯一的《红楼梦》选段在五年级下册,从2009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第3版,到2018年第25次印刷,都是放在第22篇《人物描写一组》第3则的《“凤辣子”初见林黛玉》。也就是说,在这十年里,孩子们首次接触的《红楼梦》原著,就是一则经过掐头去尾、腰斩删改的短文。课文一开头,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使林黛玉产生了“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的疑问。而前面作为铺垫的,关于黛玉进府时觉得贾府礼法森严和众人与黛玉见面时循规蹈矩的描写统统被删去,使所谓“放诞无礼”的描写成了空中楼阁。经过编者三板斧,一部伟著的名篇被弄得不伦不类。

  这个贻误儿童十年的问题,直到2019年才改过来,换成选自第70回的“放风筝”一段。不过,编者又别出心裁地取了个《红楼春趣》的篇名,想突出一个“趣”字。其实这样做,虽然比较适合儿童口味,却把原著中这一情节内含的丰富寓意掩盖了。况且,由于选段内容与《红楼梦》的主题距离较远,也引起了不同议论。有人主张选第23回“宝黛共读西厢”,然而又有爱情表白,于孩子不宜。那么,只选春天花下读书的一段文字(至“心内还默默记诵”),不涉爱情表白,情景俱美,又贴近原著中心,可否?“戛戛乎其难哉”!

  在此,本人有一建议,为何不可以在小学教材中,把曹雪芹的题《红楼梦》绝句摆在突出位置,作为给孩子们的见面礼呢?“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二十个字,多么朗朗上口,几乎无需解释,完全可以与李白《静夜思》、孟浩然《春晓》并列。孩子们不完全理解没有关系,因为读诵这首诗,可以使他们一开始就获得对《红楼梦》的正确印象:这是一部奇书,一部伟著,一部凝聚着作者无数心血和泪水的书,一部不能一览无余而值得一生去品味的书。同时,还会使他们从小就懂得,不是一切都美好,不是到处都有鲜花,还有应该去关注、同情的不幸人们的“辛酸泪”,正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一样。这不是一种很好的正能量教育吗?

  再举一个例子,有教材选择第4回“护官符”故事时,因青少年不宜而把受害人冯渊“酷爱男风”一句删去。曹雪芹把这位后来被豪家子弟薛蟠打死无处伸冤的年轻人,作为小说中第一位薄命郎来描写,正表现了他对包括同性恋在内的人性情感的深厚博大同情和关注。这与后文中作者对贾宝玉同性朋友的描写,与第56回贾宝玉从女伶同性爱恋的“假凤虚凰”悟出“真情痴理”相呼应。这种对“情观”超越性的哲理思考和匠心布局,正是曹雪芹的伟大之处。当然,这种看似正确无误的删改,已经不止是个别字句处理,它表明今天人们的思想观念,还远远落后于二百多年前的曹雪芹。

  就《红楼梦》而言,相对于普及教育,兴趣阅读更为重要。因为,这是走向曹雪芹的真正通道。普及教育面向大众,除了中小学教材,还可以有影视等多种形式;兴趣阅读面向个体,必然以文本阅读为基本形式。本来,普及教育可以成为兴趣阅读的温床。但目前由于普及教育教材的缺陷,除非有出色的教师或家长引导,兴趣阅读往往只能从孩子的自发选择中产生。真正的阅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兴趣选择。兴趣产生的热爱,是保证阅读摆脱功利目标,成为一种高尚审美追求的原初起点和长久动力。而兴趣与个性、气质、知识积累和结构,以及情感心理等密切相关,是最个人化的东西,可以引导却来不得半点强迫。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红楼梦》完整文本,可以要求人人皆知,却不能要求人人必读。

  现在,高中“整本书阅读”书目已经列入《红楼梦》,但似乎仍然是普遍要求,没有从普及教育中划分出来。这是违反阅读个性化规律的。弄不好,容易流于形式。高中阶段的“整本书阅读”,就应该鼓励兴趣阅读而不是强制全员阅读。阅读的个性化、多元化,对于青少年未来的发展,将起着重要的引领或推动作用。就《红楼梦》而言,今天在正确引导下的青少年兴趣阅读,可能培养出未来的创作人才、评论人才、考证文献人才、历史哲理人才,以及学科跨类人才,发展无可限量。而在这一过程中,“红学”可以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

  在笔者的记忆中,中学图书馆借阅的《红楼梦》小说,一开始并没能取代读小学时对《三国演义》《水浒传》和其他武侠连环画,对“一百零八条好汉”绰号等的痴迷。获得从未有过的强烈震撼,源于高一年级时,在杂志上读到蒋和森的《林黛玉论》。文前引用的李商隐诗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和作者蒋和森从黛玉之死开头的评述,至今历历在目。它极大地深化了笔者初读小说文本时的肤浅感受。虽然当时年龄不过十三四岁,还根本不懂爱情为何物,却从此同《红楼梦》结下了不解之缘。由此,笔者体会到,对文本的兴趣是热爱的起点,而“红学”的解读可以大大强化对文本的兴趣,加深热爱,以此循环不已,有始而无终。

  当然,这种个人体验只是众生一例。笔者的儿子,就对阅读《红楼梦》文本不感兴趣,但对书中许多人物和情节也很熟悉,只是学习渠道不同。我们仍有许多共同语言,互相理解支持各自的事业。文学艺术如同生活,充满丰富色调,缤纷无限。即使《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的珠穆朗玛,也不能要求人人成为攀登者;《红楼梦》是中国文化的一片汪洋,也不能要求人人成为游泳者;《红楼梦》是古典小说的“阳春白雪”,也还会有人喜欢“下里巴人”或者异域情调。此前有网络调查显示,不少大学生死活读不下去《红楼梦》。这也是正常现象,又何必为此焦虑指责呢?爱“红”研“红”者自当继续切磋砥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红楼梦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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