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参加审议并发言。

陶长海代表说,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国家发展规划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建设更加完善法治体系和更高水平法治国家的标志性立法。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对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本次大会前,我省专门组织人大代表研读讨论。目前,两部法律草案文本都已经非常成熟,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完全赞成两部法律草案。
陶长海代表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成功经验,法律草案体例科学,通过序言阐述了法律的核心要义,进一步从法律上明确了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对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是以宪法为依据,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法律。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论述精神,将多年来形成的成果经验和有益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为科学编制、审查批准、实施监督国家发展规划提供了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了保证国家发展规划顺利实施的有效支撑和协同保障制度,必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发展规划相关工作,强化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依法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陶长海代表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做好这两部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积极推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和全社会深入学习贯彻两部法律,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高质量制定好我省发展规划条例,扎实开展我省涉民族领域地方法规清理工作,修订好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为贯彻实施两部法律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好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好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持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和我省“十五五”规划实施情况监督,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人大新贡献。(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刘瑶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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