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3日,随着纠纷双方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一宗持续三十年的山林权属纠纷,在黎平县林业风险防控中心的耐心调解下圆满落幕,为当地林区和谐稳定写下温暖一笔。
时间回溯至1995年底,县国有乌下江林场依据孟彦镇弄凸村通岛组单方面提出的“高归靠”山场权属主张,组织民工进入该山场开展炼山、挖穴等造林准备工作。这一行为遭到茅贡镇樟洞村一组群众的及时制止,村民们明确主张自身对山场的权益,双方争议自此产生,且一缠就是三十年。
三十年间,县、镇相关部门及林业系统虽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山场权属关系复杂、涉事各方意见分歧较大,纠纷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转机出现在2021年3月17日,在多方努力推动下,孟彦镇弄凸村通岛组与茅贡镇樟洞村一组秉持公平自愿原则,签订《林地权属划分经营管理范围协议》。协议创新性地将林地权与林木权分离,明确“高归靠”57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归弄凸村通岛组,山场内人工营造杉木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则归樟洞村一组,为后续纠纷化解奠定了关键基础。
为进一步厘清事实,黎平县林业局分别于2022年8月、2023年10月开展实地调查与资料核查。结果显示,樟洞村一组能提供历史造林合同及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而县国有乌下江林场未能出具在“高归靠”山场实施造林的有效证据;樟洞村一组群众也认可林场当年曾进行部分炼山、挖穴作业,但强调该作业因及时制止未形成实际造林。
2025年9月3日,黎平县林业局以“互谅互让、尊重历史、面向未来”为原则,再次组织樟洞村一组与县国有乌下江林场开展专题调解。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坦诚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承诺互不追究既往纠纷,握手言和。
此次积案化解,是黎平县践行“依法治林、和谐兴林”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明晰权属、尊重事实、平衡利益,不仅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更为今后集体与国有林场协作保护森林资源、推动林区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杨大勇 姚进忠)
统筹:刘禹涵
责编: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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