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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大歌:文化传承的典范
贵州文化网 发表于:2010-01-08 21:08:49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一直以来,国际乐坛上认为中国没有多声部和声艺术,复调音乐仅存于西方。直到上世纪50年代,中国著名音乐家郑律成在中国偏僻的山区,发现了居然有一种“无指挥、无伴奏的复调式多声部合唱音乐”,它便是侗族大歌。     

    “侗族大歌”为何能荣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侗族大歌是侗族多声部民间歌曲的统称,侗语称“嘎老”。“嘎”,就是歌,“老”,含篇幅长大、人多声多和古老之意,是由多人合唱、集体参与的古老歌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便是它的特点。侗族大歌结构一般由“果(组)”、“枚(首)”、“僧(段)”、“角(句)”构成,歌唱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鼓楼大歌、声音大歌、叙事大歌、童声大歌、戏曲大歌、社俗大歌、混声大歌等七种。它歌唱自然、劳动、爱情以及人间友谊,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和谐。

    侗族大歌是一种“众低独高”的音乐,必须得由三人以上进行演唱。在侗族大歌中,常在歌曲后半的“拉嗓子”部分运用以长音方式构成的持续音。为了突出高音部的旋律,即在低音部的基础上运用向上的支声方法进行变唱,一个人的变唱较为自由,旋律容易清晰。旧《三江县志》卷二中有着这样的记载:“侗人唱法尤有效……按组互和,而以喉者佳者唱反音,众声低则独高之,以抑扬其音,殊为动听”。由于领唱者担负着演唱主要旋律的任务,因此高音声部领唱的歌手只能由歌师或被公认为有较好歌喉、素养和应变能力的老歌手来承担。

    在广西,侗族大歌主要流传于三江侗族自治县的梅林、富禄、洋溪等沿溶江一带的侗寨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侗寨。由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申报的“侗族大歌”被列入2006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非浪得虚名。  

    传承依靠群众,保护重在基层

    发掘、抢救、保护侗族大歌,对侗族地区甚至全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黄晓平向记者介绍,在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侗族大歌的保护和传承做得比较令人满意。侗族大歌至今仍然带着原汁原味的民族特色,为将这朵散发出泥土芬芳的民间艺术之花进行挖掘、整理、开发,让她随着时代的进步放射出更加鲜艳夺目的光彩。柳州市及三江县等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在广西侗族大歌发源地――三江县梅林乡新民中寨建立了柳州市侗族大歌传承基地。根据当地浓郁的民族文化特点,由政府引导,群众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传承展示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使侗族大歌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和发展。目前,梅林新民中寨有老、中、青、少年大歌队8个。

    三江侗族自治县梅林乡保持有较完整的侗族大歌的形式,村村寨寨男女老少均会唱侗族大歌,有男声歌班、女声歌班、童声歌班,具有较典型的多声部民歌特征。侗族大歌流行的村寨,都有以族姓为单位按性别、年龄段组成的歌班(歌队)若干个。其中,5至8岁的为孩童班,9至16岁的为学歌班,17至20岁则为青年班,将承担所有演唱任务,壮年班参加部分演唱,老年班偶尔也参与演唱。优秀歌手进入壮年期即为歌师,负责教孩童和少年班系统地学歌。

    侗族多声部民歌以其优美的旋律、动人的节奏、浓郁的侗族文化底蕴蜚声海内外,是我国民族音乐的瑰宝。长期以来,三江县在传统民族节日活动的基础上自发地将之发展成颇具规模的赛歌会,每年都要举办好几场全县性的“侗族大歌”比赛,而各乡、镇、村、屯更是经常举行各种规模不等的侗族大歌比赛。以此为载体,广泛吸引群众的参与,加上广西少数民族歌手班每届在三江定点招收学员,作为侗族歌手的培养对象,更促进了侗族大歌的传播和光大。此外,还组织人力对流传于侗族地区的侗族大歌全面收集整理成册出版,以书面的形式将传统的艺术保存下来。

    侗族大歌不仅有非常丰厚的群众基础,其流传、习用还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其学唱、表演都是全社会的群众活动。孩子们刚能记事都要进歌班学歌,这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自2000年三江梅林乡中学将侗族大歌引入课堂后,三江县梅林中心小学、梅林乡新民中寨小学、富禄乡的高安村高安小学、良口乡中心小学、县实验学校等也都陆续将侗族大歌引入课堂,学校聘请民间艺人为学生们授课。

    “传承依靠群众,保护重在基层”,黄晓平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靠“口传心授”,因而传承人的保护工作非常重要。从2005年开始,柳州市开始每年评选一届“柳州市十佳民间艺人”,迄今为止,已有3位侗族大歌的歌师名在其列。

    在评选柳州市“十佳民间艺人”的通知中,有一项评选条件格外引人注目:各县区推荐的参评人员必须承诺带一名以上徒弟,填写相应的传艺带徒承诺书,次年年底进行考查,如不能完成承诺书任务者,将取消“十佳民间艺人”称号。

    这使民间艺人们在获得荣誉感的同时还增添了一份责任感。

    吴培探是侗族大歌歌师,她曾携侗族大歌赴全国各地演唱,多次进京演出并获得多项大奖,还多次接待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及中央电视台等各大媒体的来访,对侗族大歌的宣传和推广立下了汗马功劳。2006年,吴培探入选柳州市“十佳民间艺人”,她写下一纸承诺书,要在一年时间内将自己的民间技艺传承给20位年青人,为培养侗族大歌的传承工作出一份力。一年中,吴培探利用晚上及农闲时间带了30名徒弟,实现了自己的承诺。     

    如何做到长久的保护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侗族大歌的保护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侗族大歌独特优美的歌声将越唱越远。但黄晓平也道出了一些忧虑,他说,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农村生产生活的改变,“侗族大歌”是否会碰到跟许多民间艺术一样的困境?年青一代是否会对“侗族大歌”的热情逐渐消失?此外,侗族大歌的走进课堂要持续性的开展下去,还需要政府投入一定的财力,目前,因没有专项资金,聘请侗族大歌民间歌师到校授课的报酬,各校只能适当的给予一些补助。没有统一的侗族大歌印刷教材,均是由授课的民间艺人自备的油印教材,这对侗族大歌的传承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我区侗族大歌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一直都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序地进行着。记者了解到,近期柳州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召开国家级和区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工作座谈会,制定项目传承人计划和目标任务。同时,为了增强青少年保护意识,传承民族传统,将在三江县范围内开展“五个一百工程”活动,即一百个重点民族文化村生态村寨的保护,一百个民间艺术拔尖人才的选拔,一百个民族文化优秀传承人的培养,一百个文化致富工程致富的带头人,一百所民族文化进课堂的重点学校。

    小资料:

    侗族大歌介绍

    “汉字有书传书本,侗家无字传歌声,祖辈传唱到父辈,父辈传唱到儿孙”。这首侗家的歌谣很清楚地指明了侗族文化的精髓在侗歌。侗族是一个没有文字的民族。从古至今,他们叙事、传史、抒情等都是通过口传心授。也正因为如此,侗族文化尽管经受过历史的风风雨雨、人间沧桑,它仍以一枝独秀保存下来,并逐步引起世人的关注。

    侗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的一员,据传是古代越人的后裔,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其主要聚居在我国贵州、湖南、广西、湖北4省,现有人口260多万,主要从事农业和林业生产,而贵州省的黎平县是全国侗族聚居最多的县,有侗族人口35万。侗族不仅民风淳朴,而且也极富创造性,有民谚说:"侗人文化三样宝: 鼓楼、大歌和花桥"。其中的大歌是看不见、摸不着,只能用耳朵和心灵去捕捉与欣赏的侗族特有的民间音乐。

    侗族无字传歌声

    侗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的一员,据传是古代越人的后裔,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其主要聚居在我国贵州、湖南、广西、湖北4省,现有人口260多万,主要从事农业和林业生产,而贵州省的黎平县是全国侗族聚居最多的县,有侗族人口35万。侗族不仅民风淳朴,而且也极富创造性,有民谚说:"侗人文化三样宝: 鼓楼、大歌和花桥"。其中的大歌是看不见、摸不着,只能用耳朵和心灵去捕捉与欣赏的侗族特有的民间音乐。

    侗族大歌在侗语中俗称“嘎老”,“嘎”就是歌,“老”具有宏大和古老之意。它是一种“众低独高”的音乐,必须由三人以上来进行演唱。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是其主要特点。模拟鸟叫虫鸣、高山流水等大自然之音,是大歌编创的一大特色,是产生声音大歌的自然根源。它的主要内容是歌唱自然、劳动、爱情以及人间友谊,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和谐。

    侗族大歌"众低独高"、复调式多声部合唱方式是中外民间音乐所罕见的。大歌的演唱场合是比较讲究的,除平时训练外,大歌在重大节日、集体交往或接待远方尊贵的客人时才能在侗族村寨的标志性建筑鼓楼里演唱,所以侗族大歌又被称为"鼓楼大歌"。

    侗族人民视歌为宝,认为歌就是知识,就是文化,谁掌握的歌多,谁就是有知识的人。在侗族地区,歌师是被社会所公认的最有知识、最懂道理的人,因而很受侗人的尊重。侗族大歌作为侗歌中最精华的组成部分,它的演唱内容、表现形式,无不与侗人的习俗、性格、心理以及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是对侗族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侗族文化的直接表现。

    歌师年逾古稀 大歌后继乏人

    侗族大歌是最具特色的中国民间音乐艺术之一,也是国际民间音乐艺苑中不可多得的一颗璀璨明珠。侗族大歌中的复调式多声部合唱,为中外民间音乐所罕见,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欣赏价值。侗族大歌不仅仅是一种音乐艺术,而且是了解侗族的社会结构、婚恋关系、文化传承和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史、思想史、教育史、婚姻史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

    新中国成立之前,因侗族无文字,长期以来只能以口传心授的方式在民间流传,世代相承,鲜为人知。因此有些外国学者在论及中国音乐时妄加断言,称"中国音乐一直是单声部的"(1911年德国莱比锡出版的《中国音乐补遗》,费吾尔著;"中国音乐根本没有多声部进行,更不必谈和声与和弦了"(1933年上海出版社出版的阿尔斯特著的《中国音乐》)。当时的中国音乐家和文化人也很少了解或根本不知道侗族大歌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民间多声部音乐,故无人出来反驳。

    其实侗族大歌的形成已经有近千年的历史,这种独具特色的中国民族音乐像是被隐藏在山林、海洋里的一蔟蔟鲜艳的奇葩和一串串美丽的珍珠,日夜散发出迷人的清香,闪耀着熠熠的光芒。直到解放后全国进行土地改革期间,才为老一辈音乐家肖家驹、郭可诹等发现,并组织音乐工作者深入黎平县侗族山区去收集发掘、记录整理。

    1959年10月黎平县侗族民间合唱团组织强大阵容晋京演出,为人们带去有声有色、原汁原味的侗族大歌,在首都舞台上唱响,打破了侗族大歌长期与外界隔绝的封闭状态,引起强烈的反响,当时中国唱片社还为侗族大歌录制了唱片。那是侗族大歌走出大山、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迈出的重要一步。

    黎平县的侗族合唱团,从解放以来,已有35名侗家青年男女到过法国、意大利、新加坡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演唱《侗族大歌》。1986年10月3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政府组织侗族合唱团11人,首次出国赴法国巴黎,参加秋季艺术节活动,她们在巴黎夏乐宫演出非常受到欢迎,仅谢幕就达37次。艺术节执行主席马克尔维多,在观看后激动地说:“美极了!美极了!在东方一个仅有百多万人口的侗族能够创造和流传这样古老纯正,如此闪光的艺术,在世界上实为罕见”。

    1994年春节文艺晚会和2001年的春节文艺晚会,黎平县侗族大歌队演唱的《蝉之歌》、《布谷催春》等侗族民间的歌曲,从而使黎平县这朵藏在深山里的民间艺术奇葩,名扬海内外。

    然而,随着人类现代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和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实施,侗族大歌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现代文化、外来文化和市场经济的全面冲击。侗族大歌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文化土壤正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侗族大歌正面临着后继无人、濒临失传的尴尬境地。

    侗族大歌的保护和“申遗”

    自然生态需要保护,人文生态也需要保护。像侗族大歌这样的珍稀“物种”,应当成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得到科学有效地抢救和保护。只有这样,人类才能永远生活在一个丰富多彩、协调发展、不断进步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之中。居于这样一种现实状况和人文理念,黎平县提出了“抢救、保护、继承、发展侗族大歌”的行动计划。

    在侗族大歌主要流行地区贵州省黎平县岩洞镇,现已建立了侗族大歌保护试点基地,通过一系列活动建立大歌文化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研究和制定侗族大歌歌手、歌师的奖励及命名政策;将侗族大歌纳入学校的音乐教育体系之中;发掘、抢救和整理濒临失传的大歌作品,进行文字记载、制作出版物等等工作。2006年,侗族大歌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2009年9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贵州侗族大歌又被批准列入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若不唱歌青春好像流水过/人过三十好似绿叶变枯黄/人生一世多短暂/春秋已度心有余/而力不足/岁月如梭你我各奔前程/此时相聚应永记心中” ― 这是侗族大歌中一只曲子的歌词大意,充分说明了侗族对于歌曲的热爱。愿这悠扬、神秘,宛如天籁般悦耳的大歌永世长存,也愿这梦幻般的旋律让世人同醉。

    侗族概况

    我国的侗族分布在贵州省的黎平、从江、榕江、天柱、锦屏、三穗、镇远、剑河、玉屏,湖南省的新晃、靖县、通道,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龙胜、融水等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侗族人口数为2960293。使用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分南、北部两个方言。原无文字,沿用汉文,1958年设立了拉丁字母形式的侗文方案。

    秦、汉时期,在今广东、广西一带聚居着许多部落,统称之为“骆越”(“百越”的一支)。魏晋以后,这些部落又被泛称为“僚”。明代邝露所著的《赤雅》中说,侗族也是属于“僚”的一部分。现在侗族的分布和属于“百越”系统的壮、水、毛南等民族的住地相邻,语言同属壮侗语族,风俗习惯也有很多相似之处。
我国的侗族分布在贵州省的黎平、从江、榕江、天柱、锦屏、三穗、镇远、剑河、玉屏,湖南省的新晃、靖县、通道,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龙胜、融水等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侗族人口数为2960293。使用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分南、北部两个方言。原无文字,沿用汉文,1958年设立了拉丁字母形式的侗文方案。

    秦、汉时期,在今广东、广西一带聚居着许多部落,统称之为“骆越”(“百越”的一支)。魏晋以后,这些部落又被泛称为“僚”。明代邝露所著的《赤雅》中说,侗族也是属于“僚”的一部分。现在侗族的分布和属于“百越”系统的壮、水、毛南等民族的住地相邻,语言同属壮侗语族,风俗习惯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侗族可能是由“骆越”的一支发展而成。侗族经过原始社会发展阶段,于唐代由原始社会直接向封建社会过渡;有的人认为经过奴隶社会发展阶段。从唐至清,中央王朝在侗族地区建立羁縻州、土司制度,社会处在早期封建社会。清初实施“改土归流”,清朝对侗族人民进行直接统治,土地日益集中,进入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但是,侗族社会内部某些氏族组织残余,例如以地域为纽带具有部落联盟性质的“合款”,仍普遍存在。每个氏族或村寨,皆由“长老”或“乡老”主持事务,用习惯法维护社会秩序。“合款”分大小。“小款”由若干毗邻村寨组成;“大款”由若干“小款”联合。“小款首”由寨内公推,“大款首”由“小款首”商定。共同议定的“款约”必须遵守,款民大会是最高权力组织,凡成年男子均须参加,共议款内事宜。这种组织一直保存到清朝末期和中华民国初期。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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