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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21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贵州文化网 发表于:2021-10-11 19:01:19 来源:贵州文化网 作者: 点击: 评论: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贵阳贵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理论研究,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助推贵阳贵安传统工艺振兴工作、带动乡村振兴、推进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彰显贵阳贵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维护文化多样性,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文件精神,报请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由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出资,设立“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课题”(下称“非遗课题”)。该课题重点资助对贵阳贵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以及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等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起促进作用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现就做好贵阳市2021年度非遗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单位
 
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申报对象
 
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
 
三、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 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 申报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直接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3. 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 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3. 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4.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 近三年内无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四、申报选题
 
本次申报的非遗课题包括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一)重大课题:每年度确定1个选题,选题名称为最终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能自行设计题目,也不能另加副标题,具体选题名称及编号如下:
 
Ⅰ.“强省会”背景下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路径探究
 
(二)一般课题:申请人应根据管理单位确定的选题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主确定命题。命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年度确定2个一般课题。具体选题范围及编号如下: 
 
Ⅰ.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整体保护探析
 
Ⅱ.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研究
 
五、课题要求
 
(一)成果形式。重点课题成果形式原则上为专著或调研报告。其中专著正文字数不低于12万字,调研报告正文字数不低于10万字。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正文在2.5万字以上。两种课题均需附8千字以内的成果摘要。
 
(二)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届时,课题管理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验收结项。到期不能提交研究成果的,作撤项处理,并通报,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非遗课题。 
 
(三)论文发表。提交鉴定申请结项前,重大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省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2篇(含)以上论文,一般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省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含)以上论文,且每篇论文字数不低于3000字。所有公开发表论文均须标注“贵阳市2021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课题成果”。
 
(四)成果质量。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实,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反映当前研究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五)出版要求。课题成果须经管理单位审核结项同意出版后方可公开出版,擅自提前出版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课题组应退回课题资助经费。
 
六、资助经费
 
(一)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二)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50%,课题结项鉴定过关后拨付50%。
 
课题经费拨付或报销方式:拨付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所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办理。
 
(三)成果第一次鉴定等级为“不合格”且无修改基础的,直接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退回课题资助经费;成果第一次鉴定等级为“不合格”但有修改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进行二次鉴定,二次鉴定如通过验收,则拨付剩余资助经费,结项等次原则上定为合格,如仍为“不合格”等级,则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退回课题资助经费。
 
七、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如果立项,一律撤项并公开通报。
 
(二)课题申请人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三)课题一经立项,随即签订合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一个课题原则上只能有一位课题负责人。多人参与申报的课题,应明确一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负责人或填报多位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 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非遗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非遗课题的申报。
 
2. 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非遗课题。
 
3. 凡在内容上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八、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原件一式3份。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 《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一份,请发送至邮箱640180115@qq.com,须与纸质文本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电子版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申请书”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活页直接命名为活页。
 
有关申报工作的各种材料(申报公告、《申请书》和《活页》等),申请人可登录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网址:http://whj.gygov.gov.cn/)下载。
 
(二)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一期7号楼28栋2862室)
 
九、其它
 
课题申请人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联系人:张  彬  13511920514
 
温淑琪   13765014647
 
电子邮箱: 640180115@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一期7号楼28栋2862室。
 
邮编:550081
 
附件1:非遗课题申请表
 
附件2:非遗课题活页
 
 
 
来源: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贵阳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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