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信,这一套以民族分列为7卷、近200万言丛书的出版,对于贵州民族音乐研究而言,无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标志性、拓展性成果。
在研究中是否形成多元的文化视野,在我看来,是判断某一研究领域在学术层面上是否已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是否显示出所具时代性和前沿性特征的重要标识之一。在科学地认识和理解各民族多种音乐文化来源和多种音乐文化构成的基础上,正确估量自身音乐文化的地位和价值,既“各美其美”,又“美人之美”,应当是当代民族音乐研究的题中要义。
多民族的贵州,是民族民间音乐的宝库,这大约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可是,这宝库中到底有什么宝,有多少宝,它们何以为宝,价值几何……又有几人能够如数家珍?许多年来,一代又一代贵州民族音乐学者,年复一年,到少数民族聚居区,搜集、学习、整理、研究民族民间音乐中的瑰宝,使之为人所识,成为中华民族艺术宝库中的明珠,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如今,在他们多年孜孜不倦的共同努力下,更加丰富璀璨的宝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
一面翻读着丛书中的文字和谱例,一面聆听着随书所附歌碟中的乐音,我在想,许多年过去了,为什么这座宝库,只是在今天,才得以向世人展示出它相对完整的面貌?时耶?运耶?人耶?……或许,从编者的总序、前言和编后的文字中,可以领会到其中的种种。
但对我来说,那还不够。我惊喜地看到,在这套丛书上,赫然亮出了贵州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标识。这,正是我们的“阿里巴巴”打开宝库的那句神奇“咒语”!
虽然“音乐文化”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概念,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半个多世纪。但是,在我们贵州,何曾把它如此响亮地标榜过?
把“音乐”与“文化”合成为“音乐文化”,并连缀于主语“贵州”之后,这不仅是两个词语简单的复合,而是我们——贵州各民族音乐的主体和民族音乐学者——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回归自我的过程。它标志着贵州民族音乐研究真正进入了质的飞跃。当然,这是经历了相当长的“量”的积累过程才得以实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对于贵州少数民族音乐的观念和认识,不断地否定,否定之否定……我们终于明白,贵州各民族民间的音乐,不只是娱乐、消遣,不只是物理、技艺和形式,不只是审美或教化,而是文化,是民族的文化记忆,是特定文化生态或文化语境中的音乐,是我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总和中的重要部分。我们所做的研究,是“文化中的音乐研究”,是“作为文化的音乐研究”。
在粗略地读着与听着的时候,我最直观的感受是,自己正在直接面对活态的音乐文化——这与我自己多年来在民族地区做“田野作业”时的所见所闻十分相似。在我的体验中,在少数民族社会中,他们的物质生产、社会生活及精神信仰,几乎所有的文化事象都有音乐和音乐行为相伴随。特别是联系人与神的音乐行为与宗教活动,这种被马克思称为“人类童年时代”产生的音乐文化,在今天尚有遗存。他们的音乐内容,涉及到人类不同发展阶段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时间跨度大、空间范围广的特征,反映了各民族对自然、社会、神、人及其相互关系的评价和调整,并表现为各民族特有的心理及习惯方式,成为本民族约定俗成并具有传承性的共同行为。丛书的编著者们对研究对象所作的观察、体验和理解,以及相应的记录、整理、描述和阐释,其关注的重点,显然已经不仅仅是音乐本身,还包括了音乐与各种共生条件(如自然生境、历史过程、社会变迁等)、与各文化要素相互间的内在关系。于是,在他们的研究中,文化生态不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民族音乐不再是一个个单纯的、孤立的纯艺术现象,而是依托于民族特定文化生态或文化语境的、实在的活态存在。
用时下流行的观念看,音乐是“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典型代表。不错,从某种意义来讲,“音乐”本体是“非物质”的,“物质的”乐器、乐谱、磁带、唱片等,都不是“音乐”,而只是音乐的载体。但是,侗族大歌、苗族古歌、侗族琵琶歌、铜鼓十二调、八音坐唱等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难道仅仅是“非”物质的文化遗产?这套丛书中所描述的,各民族音乐(或音声)中的有声响物性、仪式和仪式化的音乐行为,不是也同样具备有形性和物象基础?它们能分割得开吗?何况,产生于人类早期的歌、舞、乐三位一体的艺术形式(如男吹女舞的跳芦笙活动),至今仍普遍存留在贵州少数民族的生活中,并随时发生着强大的社会功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化意义,它首先是一种民俗现象,是一种生存境遇的显现,而绝不是职业化的舞台表演。面对若干类似的民俗事象,我们通常提倡的文化“两分法”(无形的精神文化和有形的物质文化)的合理性,不值得怀疑?我们按习惯所做的关于“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某些界定和解释,就没有误解、误读?
丛书中各卷的编著者,虽然在各自表述的空间、时间上,有着程度和方式的不同,但他们都注意把音乐形态学的研究内容,放置到各民族文化变迁背景和历史衍变过程中加以考察和描述。他们研究的基本对象,不仅是静态的乐谱或音响,还有活态音声的仪式化展示(或表演)及行为过程。他们以扎实、规范的田野工作为基础,吸收、采用了诸如参与、观察、民族志、深描、主位、客位等人类学研究方法。他们在讨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特殊价值时,把与音乐活动有关的时间、空间、人物、内容、行为方式等,都视为确定音乐意义的重要参照,深层次地把握其作用于社会的向心性功能和规范整合功能。也因此,这套丛书对于音乐(或音声)的研究与文化意义的探寻,同样十分重要。在今天,注重对多种文化中的音乐与文化背景的关联性解读与阐释,正是探索、创新民族文化的一条重要途径。
而能否这样做、并做得好,人是第一位的。我注意到,这套丛书的编著者,多是音乐家出身的学者,有相当高的音乐学养,都十分重视民族音乐本体的研究,并自觉主动地吸收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等相关学科的成果。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摆脱自己的乐感“偏见”,从文化中去理解和解释音乐,从音乐中去发现和阐释文化。显然,如果没有掌握音乐方面的主要知识,就不可能研究音乐的构造;同样,如果不具有社会科学的主要知识,也不可能研究音乐的行为。这就是西方学者所说的“双重音乐能力”。更重要的是,他们坚持文化价值相对观的开放性原则,以尊重的态度客观地看待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关注于各民族口头传统中的音乐和活着的音乐体系,放置到一个宏大的视野中去重新认识,发现其真正价值所在。但是,说实话,在贵州,有如此“双重音乐能力”的研究者,为数很少,且大多垂垂老矣。后继者何?这才是最值得我们担忧的。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从本质上看,它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也因此,音乐不能界定自身的意义;音乐与文化背景的关联也因此而成为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研究中的重要视点和难点。在这套丛书中,学者们的学术聚焦,不只是在音乐本体及音乐中某个种类的技法,而更多是在音乐本体与文化环境共生的关系上,对其人文社科背景与文化意义的追求;希望取得的,是对音乐文化整体的把握,以及在此之上对阐释空间和跨学科对话能力的追求。我相信,这才是这套丛书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在我们贵州的民族民间,拥有无比丰富的“活态”音乐和传统悠久的音乐文化。科学地认识和理解、正确地估量判断各民族音乐文化的地位和价值,对中国民族音乐学乃至整个民族文化研究做出独特的贡献——这应当是音乐研究者、首先是贵州民族音乐学者的责任所在。
当然,在拥有丰富多样民族文化宝藏的贵州,应有如此责任和担当的,何止是音乐和音乐人?(何光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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