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建立了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新机制,科学立法稳步推进,严格执法更加规范,公正司法持续提升,全民守法深入人心。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和各方面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离不开坚强的政治保障。去年来,我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与依法治省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召开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报告等重大法治事项,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每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对各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全省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运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设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切实承担起全面依法治省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落实等职能。针对法治建设短板和弱项,部署开展全面依法治省“五件实事”。各市(州)、县(区)均设立了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推动机构实体化运行。
同时,充分发挥法治考核督察“指挥棒”作用。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列出问题清单,通报典型案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连续11年对各市州和省直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以良法促进发展 保障善治
一年来,我省围绕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开展立法,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民生民心,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更加注重立法质量和效率。我省完成《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立法工作,为“中国天眼”正常运行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初步形成贵州生态文明法制体系,大数据、生态立法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大扶贫、大生态、大数据战略行动,扎实推进《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等立法工作。批准《黔西南州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条例》《黔东南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等市州报批法规,助力脱贫攻坚。
创新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体制机制。在编制立法计划过程中,通过贵州日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邀请社会各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并对立法项目进行投票推选。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每个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合法合理性进行评估,使立法项目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审批时间缩短了,服务态度和质量提升了,政府权力运行机制更加规范了,一年来,我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正在不断提高……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我省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建设“一云一网一平台”,实现全省政务数据大集中、政务服务大联通、数据资源大调度,获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作为典型经验通报表扬。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2天,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市县达到80%。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省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其中遵义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介。
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印发《贵州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贵州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衔接工作制度》等制度。去年,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7起环境违法案件。
不断完善司法运行新机制
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关键在行动。一年来,我省积极稳妥推进政法机关机构改革。按照机构改革要求,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切实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完成全省检察、司法行政机关三级部门和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省公安机关和省、市两级法院改革稳步推进,政法各单位政务、业务更加顺畅高效。法院、检察院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建立新型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省法院加强对执行案件监督,完善院庭长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省检察院规范案件指导,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办案的监督管理。省公安厅推进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率先在全国启动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省司法厅制定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监狱、戒毒工作的领导。
大力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我省将“大数据、智能科技创新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建设”作为重大改革项目,建设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加强数据资源交换运用和共享平台项目建设,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实现公证、社区矫正等信息共享。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
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一年来,我省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我省将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纳入市州和省直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贵州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和省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宪法学习宣传效果更加明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专项目标考核。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12348”热线平台,实现全省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受理热线咨询3.8万人次。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近1.1万人次。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省律师达9047人,律师万人比达到小康指标。
深入开展“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大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全民守法宣教、司法公正天平、法治惠民服务、生态文明法治、法治监督检查“六大工程”,统筹固底板、补短板、强长板、搭跳板、建模板“五类探索”,强化省牵头、市实施、县探索、乡执行“四级联动”,着力提升法治建设“创安之治”“规则之治”“环境之治”的“三个层次”,打出“6543”组合拳,为欠发达地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了积极探索。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2020年,我省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研究问题破解难题中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法治贵州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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