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愁,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精神寄托。美丽的黔中大地,传统村落寄托了贵州儿女太多的乡情乡思。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传统村落在逐渐消亡,原生风貌也遭受破坏。
5月25日,全国人大代表、赤水市大同镇民族村农民、赤水市牵手竹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昌芹在分组讨论中谈到:“我们的很多村子都历经了成百上千年的发展,早已形成自身独有的特色,这种特色不能消失在今天。”
2017年,贵州通过了《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2019年,全国首例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贵州榕江开庭审理宣判。
保护传统村落,检察机关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近年来,作为全省传统村落最多的地区,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行动,将保护传统村落纳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范畴。
“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保护传统村落就是保护我们的文化之根,很了不起。”全国人大代表、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贵阳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余维祥说,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公益诉讼力度,提升村民保护传统村落的意识。
针对传统村落保护不力、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违法搭建破坏原有风貌、污水违规排放污染环境等问题,贵州检察机关积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公益诉讼为主要手段,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助力传统村落保护。
“保护传统村落,检察机关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检察机关今后能够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协作,让更多力量加入到保护传统村落的行动中。”杨昌芹说,美丽的传统村落是多彩贵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希望这份美丽可以永远保存。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工作要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将文化传承与展示融入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全过程,积极推动传统村落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村落古建筑和民俗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不断推进传统村落与美丽乡村相融相通创新性发展,真正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尚宇杰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