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文化网讯 开阳县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在资源整合、手段联合、成果共享等方面“攥指成拳”,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构建完善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
构建联动机制,强化协作配合。一是以机制的贯通先行推进协作开展有序有力。坚持把建立健全机制作为做好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的根本所在,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县委巡察机构分别与县纪委监委、组织、审计、信访、财政、统计等多个部门制定了具体协作办法,明确了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沟通会商、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形成“1+N”协作配合制度体系,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努力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二是注重发挥巡察监督纽带作用,突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联系协调、业务协作、成果共用,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成果互享的纪巡联动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共同推动巡察监督成效最大化。三是按照“监督信息共享、监督力量联动、监督成果共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巡察问题线索提前研判机制,通过“县委巡察+纪委监委+组织部”联动模式提前分析研判,召开线索研判会对每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前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做到“一巡察一研判”,确保一般问题线索把握准,重要问题线索不遗漏,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和成案率。
抓牢联动环节,提升监督质效。一是落实常态化情况通报机制。每轮巡前培训期间,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业务骨干就监督重点开展“一对一”专题辅导,帮助巡察干部找准监督“切入点”。同时召开巡前情况通报会,为巡察组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了解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巡察中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大力提升巡察质效提供了充足的巡察监督基础信息保障。二是巡察期间,巡察组就重要问题研判、重要政策适用等情况,向协作配合部门进行咨询、听取意见,对疑难问题集体会商, 为巡察组“把脉问诊”、找准“病灶”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三是健全完善巡察移交机制。巡察后,县委巡察办及时将反馈问题、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做到应移尽移,实现信息双向共享,为全面掌握被巡察对象政治生态、开展日常监督提供重要参考。同时将有关意见建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深化系统治理,积极解决行业领域深层次问题。
抓实联动整改,提升整改成效。一是加强跟踪督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县纪委党风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已开展巡察的单位紧盯建章立制、制度执行等情况,尤其是针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县委巡察办以清单形式抄送至县纪委党风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持续跟踪督办,形成监督、反馈、整改、再监督的闭环工作链条。二是联合会审提升巡察整改监督质效。印发《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联合会审工作规程(试行)》从会审成员、会审时间、会审程序、会审标准、会审要求等方面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作出严格细致的会审,既从制度层面精准规范整改工作,又从操作层面细化措施,“面对面”“点对点”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已累计召开16次会议,对45家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或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联合会审,提出审核意见835余条。三是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分别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制度,把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规范日常监督方式方法,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督促整改工作,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形成一种接续的、协同的效应,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凸显监督效能。同时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共享联动成果,提升工作规范化。一是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县委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高质量发现问题与推动高质量整改问题并重,不断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完善责任部门日常监督机制,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是落实“双反馈”机制,将巡察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的同时,抄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督促履行“一岗双责”,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提醒履行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现整改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汇报,对持续深化整改提出要求。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时旗帜鲜明点人点事点问题,有力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指导意见,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问题根本解决,对系统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联动整改,充分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综合效应。(冷雪)
统筹:刘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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