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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绵传承的黔东南民族文化中,寻找非遗保护的检察力量
贵州文化网 发表于:2023-09-22 15:41:45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 点击: 评论:0

这个夏天,“村超”火爆出圈,足球与非遗的跨界融合,让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再次“沸腾”。芦笙舞、长桌宴、稻谷梯田……时光仿佛对这片土地格外留恋,将这些独特的民族符号留在了苗乡侗寨:黔东南州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6项78处,是贵州省目前唯一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人们在贵州省榕江县“村超”现场观看比赛

村(居)民在贵州省榕江县“村超”现场表演多耶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作为非遗保护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非遗公益保护,为助力非遗系统性保护提供法治支撑。近日,记者走进黔东南州,在延绵传承的民族文化中寻找非遗保护的检察力量。

支持起诉:对一件“村超”周边产品的关注

木帛布艺,这个开在“村超”球场周边的一家非遗门店前,游客熙熙攘攘。该公司的创办人赖蕾是制作侗族服饰的非遗传承人,主要从事侗布制作,从棉花种植到纺线、织布全是手工操作,再与苗族刺绣、侗族刺绣、蜡染等其他具有当地特色的非遗元素结合,制作成衣服、提包、装饰物等丰富多样的产品,广销省内外。其上游手工作坊遍布全县各村寨,共1000多人参与到这个生产链中。在“村超”比赛期间,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赖蕾进行专访,其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贵州省榕江县检察院在古州镇章鲁新村回访“侗族蓝染非遗传承人肖像权被侵犯案”当事人赖蕾

今年6月,榕江县检察院聚焦非遗文化保护,对非遗传承人进行走访。期间,该院干警关注到,某网店未经赖蕾许可,擅自使用其照片作为宣传图片售卖产品,在消费者下单后,转而在木帛布艺公司指定的官方销售平台购买,由木帛布艺公司直接向消费者发货,网店从中赚取差价。赖蕾想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但法律知识有限,加之网络侵权取证难度大,起诉维权存在困难,遂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榕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丕贵告诉记者,网店盗用照片,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检察机关协助赖蕾固定起诉的必要证据,并在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展调解,侵权网店及时下架涉案照片,停止侵权行为并致歉。赖蕾因该网店侵权时间短,未造成其他损害后果,也表示了谅解。

随着“村超”热度持续,木帛布艺公司设计的“村超”吉祥物“村超牛”等周边产品畅销,又面临创意被盗用的问题。对此,榕江县检察院于近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木帛布艺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磋商会,共商“村超”周边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检察机关在商标注册等方面给我们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不仅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优化了非遗传承环境。”赖蕾说。

在雷山县望丰乡公统村,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代表性传承人王增世也有相似经历。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帮助王增世维护肖像权,并当庭促成当事人和解。

贵州省雷山县检察院回访“苗医药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支持起诉案”当事人王增世

黔东南州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郭付明介绍说,现实中,部分非遗项目面临失传危机,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职,或缺乏有力措施,存在非遗经济效益转化率低、地域商标被抢注、虚假宣传、侵犯肖像权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合走访调研,对侵犯非遗传承人肖像权等问题积极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或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序传承。

助推行业治理:一畦梯田谷满仓

秋天一到,万顷梯田披上金黄,晌午时分,田埂上升起炊烟,篝火上的烤鱼“呲呲”作响,伴着糯米饭的清香,一幅“稻饭鱼羹”的田园山水画在从江县徐徐展现。

在这里,村民在漫长生产生活中形成了稻鱼共生、鱼米同收的生态农业模式——“贵州从江侗乡稻鱼鸭复合系统”——在不施农药化肥情况下,通过内部循环机制维持该系统平衡,形成一条独具特色的生物链,实现“一水多用、生态养殖”,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不过,这些年来由于保护和发展不足,许多农业景观遭受破坏,农业物种濒临灭失,生产模式与技术濒临失传。

贵州省从江县检察院干警在高增乡占里村走访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从江县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并立案调查,发现“稻鱼鸭复合系统”因资金投入、技术指导、农业文化保护、品牌推广等不足,经济效益低,难以调动群众生产热情,不利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根据《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江县农业行政部门对本县农业文化遗产负有保护和监督职责,因其履职不到位,致使该系统遭受破坏。从江县检察院遂向对方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保护与管理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农业行政部门立即展开整改,通过申请专项保护资金,成立技术指导工作组开展技术培训、实地指导,打造农业文化示范村、旅游示范村,推广稻鱼鸭生态农村品牌等举措,推进农业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传承。

29岁的从江县加榜梯田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吴贤艳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侗族姑娘,每到这个季节便会帮家里收鱼割稻。她说,当地及时对“稻鱼鸭复合系统”采取了一系列保护举措,并抓住了今年以来的几个旅游高峰契机,不仅增加了当地村民的收入,更让承载着劳动人民智慧的农业文化遗产得以延续与发扬。

据悉,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还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和支持非遗企业、非遗传承人进行维权,助推当地农业物质和非物质文化产品实现品牌化、产业化发展。

“在办理非遗保护相关案件中,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针对非遗传承中的问题及痛点形成检察建议,推动政府主导、部门主抓、行业主管,形成齐抓共管保护合力,以个案办理推动非遗行业综合治理。”从江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石庆霞说。

保护发展并重:一把芦笙,生生不息

今年7月,丹寨县迎来了第三届中国丹寨非遗周。阡陌深巷,芦笙悠扬,一件件非遗产品连接着古老文明与现代生活,让这座古朴小城热闹非凡。

丹寨县龙泉镇排牙村排牙苗寨因其独具特色的“苗族芒筒芦笙音乐”与“芦笙制作技艺”非遗项目被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底蕴深厚。

排牙民众在演奏芒筒芦笙音乐

丹寨县检察院在开展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中调查发现,对于排牙苗寨被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一些非遗项目,行政机关宣传推广、培养培训传承人才的扶持力度不够,随着老一代传承人逐步老去,活态传承弱化,存在民族文化遗产濒危风险。同时,排牙苗寨中许多富含历史人文价值而尚未纳入保护的其他非遗项目以及与其息息相关的实物场所,如排牙苗族医药、各类节俗、祭祀活动、木楼建筑技艺、斗牛民俗等,以及芦笙堂、芦笙作坊、古木楼、祭祀场所、古井等实物场所,因疏于保护,亦面临遗失风险。

丹寨县检察院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当地非遗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排牙苗寨非遗及与非遗相关的实物场所保护。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行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主体责任,着力打造排牙苗族生态博物馆,联合该县苗学会对排牙苗寨的非遗项目、与非遗相关物质文化遗产、村寨历史文脉、排牙故事、歌谣等文化资源进行甄别、整理与收集,积极发展传统村落非遗体验旅游等。同时,利用芦笙文化展览馆开展芦笙系列非遗项目常态化培训,推进村寨非遗活态传承。

丹寨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潘华才说,非遗保护要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能停留于当下,而要着眼于长远,强化非遗传承人的培养扶持,强化与非遗相关的实物与场所保护,为非遗文化持续发展提供“源头活水”。

记者了解到,2022年以来,贵州省检察院先后部署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诉讼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期间,黔东南州检察院率先部署开展非遗保护工作试点,探索创立“非遗+检察”品牌,为检察机关点面结合,以能动司法促进解决非遗传承突出问题提供了样本。

据悉,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目前还不断加强数字赋能非遗保护,在涉非遗案件办理的基础上创建了“遗+益”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积极推动数据建模,针对暴露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并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有效规范新业态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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