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国务院公开发布了关于《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这是贵州第一部省级“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是贵州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旨在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规划》提出,到2035年,贵州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21.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12.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8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7.0亿立方米,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一方面,贵州省将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另一方面,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乌蒙山、苗岭、武陵山、大娄山四大山脉及乌江、赤水河等八大水系生态保护修复,在长江干流和赤水河等长江支流岸线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加强水资源战略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促进贵阳都市圈一体化布局,积极培育黔中城市群,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城乡生活圈,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优化村庄布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
此外,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统筹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利用,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规划》对全省国土空间作出了全局性安排,是我省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根基的一项标志性成果,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将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规划》强调统筹规划实施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省人民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记者 金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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