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雷山县人民法院、剑河县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贵州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令》,并在剑河县屯州村揭牌成立贵州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基地。旨在确保古生物化石和“金钉子”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国家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防止古生物化石、“金钉子”遭受破坏,依法保护古生物化石分布区生态环境。
剑河古生物化石是保存于5亿多年前地层中的生物遗体和活动遗迹。它们作为地球历史的见证者,为人类探寻5亿多年前的海洋生态面貌和寒武纪生命大爆发的信息库提供了重要依据,是寒武纪第3世初地球早期海洋生物多样化的见证窗口。2018年6月21日,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正式批准在剑河县八郎村乌溜—曾家崖地层剖面中确立了中国第11颗、贵州省第1颗“金钉子”。
剑河“金钉子”不仅是寒武系乌溜阶所在地层的全球最好剖面和最高研究水平,也是全球该段地层和地质年代对比的国际标准,标志着我国在寒武纪第三统第五阶地质学研究中的世界领先地位。同时,剑河“金钉子”的确立让中国成为世界上发现“金钉子”最多的国家之一。因此,贵州省、州、县三级人民法院共同成立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基地,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发挥司法能动功能,强化对古生物化石和“金钉子”剖面的司法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举措。
据了解,设立古生物化石司法保护基地,和发出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令,全国尚无先例。下一步,黔东南两级法院将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动性,创新探索古生物化石司法保护路径,守护好贵州首颗“金钉子”。(记者 王远柏 通讯员 张百忠 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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