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水流域地方文化独特的区域特征,对清代湖北民间宗教信仰的形态及其发展与传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民间宗教信仰并不是被动的,它有其强大的原动力,即民众具有信仰的需求,这种需求根植于地方文化之中,地方文化是信仰文化的重要源泉。缺少信仰文化这一因素,解释民间宗教存在很大的缺陷。
湖北汉水流域民间信仰彰显出诸多区域特点,前人对这一地区的信仰文化研究多集中在武当山道教和秘密社会方面,以宗教学的视角,探讨某些民间教门的教义和传教活动,但对于这些信仰文化产生的社会根源考察不足,未能将地方文化与信仰文化联系起来。
清代湖北汉水流域的信仰镜像
清代湖北汉水流域的民间信仰包括灵异思想和地方祠庙信仰两个层面:前者是一种个体行为, 影响范围较小,但更有可信度,多是在邻里亲友周围流传。后者是一种更为普遍的信仰,有物质形式祠庙作为祭祀的场所,祠庙中的主神多来自前朝名人,担负着保护社会生活各个侧面的职责。民间信仰与地方文化紧密相连,本土文化是民间信仰的重要来源。美国学者韩森指出,中国民众对待自己的信仰,遵循实用主义原则,即惟灵是从。民间信仰之所以能够广泛传播,就在于他们屡次的显灵。万物有灵及鬼神思想是民间信仰的原发温床,同时灵鬼也被认知为能够影响世人命运的东西,敬畏鬼神和除邪避难成为人们的心理需求。民间信仰是强烈乡土氛围下的本土信仰,充满了“地方保护主义”的色彩,法国学者谢和耐明确指出:“民间崇祀保护神的特色,在于它是区域性的, 为了某一地区的繁荣而膜拜。”汉水流域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灵异信仰,这不仅是地域的差别, 更是一种乡土认同感的差异。来自邻里的灵异故事或是与本地区有关的神灵,更容易为人所接受和崇敬。从清代湖北地方志所收录各地敦孝行为带来的祥瑞,不难发现其中浓郁的乡土情结。《汉阳县志》 所载灵异事件,在传统社会非常普遍。民间信仰以灵异事件为载体,影响着地方社会。灵异事件是民间信仰的温床,成为地方神祗信仰的诱因,并被官方以志书的形式保留下来。各州县所信奉的地方神祗,或来源于本土之民,或源于某种信仰思想。
地方志保留较多的地方神祗的祠庙,《汉阳县志》记载的祠堂有掌管阴间鬼怪之神的城隍庙、 祭祀鬼怪的厉坛和供奉佛祖的腊八庙。其它还有祭祀御水火虫患之神的祠庙6座:龙神祠、禹稷行宫、本大禹庙、镇南殿、汉镇四官殿、刘猛将军庙;道德文教之神的祠庙4座:康穆庙、六贤祠、 太白祠、古太白楼;祭祀武将出身的保护神的祠庙6座:关帝庙、吴王庙、张王庙、刘琦庙、 鲁肃祠、胡奋祠;纪念任职本地的官员祠堂有8座:名宦祠、冯公祠、额公祠、柳公祠、黄公祠、郝公祠、宋公祠、何公祠;表彰本地忠义孝弟、乡贤的祠堂有5座:昭忠祠、节烈祠、乡贤祠、 忠义孝弟祠、节孝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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