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水利厅获悉,2023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67平方公里,超额完成既定目标,全省水土保持率提升至74.42%。
近年来,贵州省水利厅出台《贵州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实施办法》《贵州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村民自主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积极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竞争立项、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村民自建等建设模式,着力增强市场主体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活力和动力。截至目前,已在榕江、贵定等地建成12个项目,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5亿元,撬动1.1亿元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为规范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标准,贵州省水利厅编制《贵州省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明确示范创建申请流程,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创建金沙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命名织金县桂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5个省级科技示范园和黎平县德顺风电场项目等13个省级示范工程,带动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31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32.41平方公里。
同时,贵州省水利厅采取沟道治理、坡面整治、生物过滤带、水源涵养、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大力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水土保持示范小流域建设,系统推进重点工程营造林、石漠化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矿山修复等项目。截至目前,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78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09.92平方公里,配套种植茶、猕猴桃等经果林327.36万亩,项目区群众实现人均年增收900元以上。(记者 熊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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