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月份,全州供应电煤518.7万吨,同比增长30.2%,发电量1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3%——
我州全力当好电煤稳供“守护者”
今年以来,我州按照“保安全、保生产、保供电”要求,多措并举保电煤供应,实现电煤供需有效衔接,保证火电机组稳定出力,实现电煤供应和发电量“双增长”。1至6月份,全州供应电煤518.7万吨,同比增长30.2%,电煤占过站量的66.1%,实现火电发电量1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3%。
今年,我州全面推进煤电网产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鼓励兴义电厂、普安电厂和金州电力集团等用煤企业收购煤矿企业或者参股煤矿企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煤炭生产成本,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抗风险能力,打造“煤电网产”全产业链条,实现煤炭就地转化增值。
我州坚决扛起电煤供应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电煤保供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和有关要求,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力以赴保电煤,对没有完成合同任务的,认真研究制定补欠计划,迅速补齐前期欠账,坚决完成电煤供应任务,确保电煤中长期合同刚性执行,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电力保障。同时,落实煤电企业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按照“矿矿有电煤任务、厂厂有采购责任”的要求,组织开展、电煤成本调查核算,为科学确定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统筹煤炭上下游企业协调发展,构建公平公正的煤质检验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电煤煤质化验中的争议,加强煤电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行红名单、黑名单管理。科学配置煤炭零散资源,鼓励相邻煤矿整合,支持正常生产和建设煤矿申请煤矿周边零散煤炭资源配置,妥善处置“边角”资源和“夹缝”资源,实现煤炭资源连片开发,增加煤矿井田面积,提高煤炭储量,提升煤矿单井规模,确保电煤保供。(记者 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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