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黎平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新举措,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力主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工作,激发了基层治理活力。
以自治为基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寨管委”向全县自然村(寨)进行延伸推广,抓好“寨管委”建设推动乡村治理的“十个一”行动,不断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监管、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全县累计组建“寨管委”1081个,配备寨管委委员6912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4638次、生产生活安全隐患排查10648次、矛盾纠纷和其他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1990次,消除安全隐患2502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57个,有效打通了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最后一公里”。
以法治为保障,推进村规民约合法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黎平县村规民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村规民约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黎平县示范村村规民约工作考评办法》和《黎平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考评方案》,对村规民约内容合法性、修订程序规范性开展业务指导,有效帮助乡镇(街道)化解了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入村寨进社区开展村规民约修订210次,提出修改意见146条,确保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主体的合法性、修订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内容的合法性,用法治指导把好“合法性”关口。
以德治为支撑,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在县人大的主推下,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将“好父亲”、“好孩子”、“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的模范典型选树活动、“红黑榜”制度、优秀民族文化等融入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尤其是传统村落在修订村规民约时,充分借鉴吸收“侗款”优秀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经验,将“侗款”这一侗乡流传千年的“民法典”以新的形式传承了下来。同时,积极推广“合约食堂”治理模式。以村寨为单位,建立健全“合约食堂”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办酒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群众协商,对办酒类别、桌数、成本标准、菜品数、烟酒价格、办酒天数等进行明确,并在办酒制度、管理办法中予以确定,确保了既能勤俭节约办酒,又符合当地风俗实际。截至目前,全县30户以上的自然寨中已有829个推行“合约食堂”模式,基本实现“四控四减”目标。(周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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