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文化网讯 为深化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敖市镇在清明节期间通过早预防、早监督、早亮剑的做法,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让清明节更加“清明”。
强化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清明节前夕,敖市镇纪委要求全镇各部门、各村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利用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及时向辖区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信息100余条,让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在清明节期间时刻绷紧“廉洁弦”“安全弦”,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强化工作纪律,增强工作实效。以“文明祭扫、绿色清明”为主题,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禁绝利用工作时间祭扫,用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探亲访友、相互宴请和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镇区道路、村口、鼓楼等地焚烧冥纸;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强化监督检查,狠抓问题整改。由镇敖市镇纪委牵头,成立督查工作组,收紧风纪“紧箍咒”,对违反禁令的行为,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对贯彻落实不及时、不得力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为节日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截至目前,敖市镇辖区内未发现清明节期间“四风”问题。下一步,敖市镇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针对各节假日的关键节点,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保障执行作用,确保全镇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姜根培)
统筹:刘禹涵
责编: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