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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物质文化遗产“失魂落魄”
贵州文化网 发表于:2016-08-15 10:51:42 来源: 作者: 点击: 评论:0

     据新华社消息     在近日于安徽省黄山市举行的“徽州文化保护高峰论坛”上,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祁庆富发言认为,代代相传、活态流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在于活态传承。当前,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开发中“丢魂”,因而遭到破坏,是个普遍现象。

    祁庆富指出,当前我们必须警惕的一些普遍现象是:一些地方打着文化遗产“原生态”旗号,并不是为了遗产的保护,而是作为“货真价实”的幌子、招牌混淆视听,行商业活动之实。

    在贵州黔东南,当地举办的原生态民族文化节上,原本侗族同胞在每年农历正月、二月举行的祭祀女性先祖的“萨马节”,竟然在盛夏组织“演出”。在云南,原本为西双版纳傣族新年的“泼水节”变成每天举办后,当游客被机械性假笑的傣家姑娘例行公事般地兜头一盆冷水泼来时,再也感受不到那种发自内心的欢乐和喜悦,这样的泼水节,无疑是对当地旅游可持续发展泼了冷水。

    “把固定时间举行的民间信仰节日,变为一种商业演出活动,这样的‘原生态’必然是对文化遗产的亵渎和破坏。”祁庆富说。他认为,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表演,如歌舞、戏剧、手工技艺等。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能表演的,具体言之,具有神圣仪式性的民间信仰类民俗活动就不能表演,道理很简单,祭祖仪式怎么能弄虚作假?

    祁庆富认为,要警惕在汹涌澎湃的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在利用“原生态”招牌的热闹炒作中,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口号驱动下,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物化而“失魂落魄”。

    与会专家认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归根到底是对传承制度、传承环境和传承人的保护。随着时代的变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体系和传播方式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不可复原的巨大变化,我们没有可能再营造出相应的古代社会环境。但是,我们可以研究如何把握它的生存机制,怎样保护它的生存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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