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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墓志︱无中生有:北宋苏颂撰写墓志被“弃用”事
贵州文化网 发表于:2023-09-28 20:54:58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仝相卿(浙大城市学院 浙江历史研究中心) 点击: 评论:0

2023年国家文物局发布公告,公开了《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包含碑刻、摩崖石刻等1658通(方)重要文物,刻成年代从战国至清,其中第932号是保存在江苏省无锡市无锡县学旧址的“北宋治平三年张奕墓志铭碑及清刻跋文碑”。无锡县学旧址现在已经修整为无锡碑刻陈列馆,在今天无锡市梁溪区学前街睦亲坊巷3号,周边有钱锺书故居和薛福成故居。根据清刻跋文碑上的记载,北宋张奕墓志铭在清朝光绪二十年(1894)正月十七日出土于羊腰湾,现摆放于无锡碑刻陈列馆明伦堂内。清代出土过不少宋人墓志,拓片或录文保存下来的较多,然原石能留下来的极少,张奕墓志出土之后很快被保护起来,殊为难得。

无锡碑刻陈列馆

 

无论是北宋当时还是后世,张奕父子都属于寂寂无名的“小人物”。被李约瑟赞誉为“中国古代和中世纪最伟大的博物学家和科学家之一”的北宋名臣苏颂,曾经为名不见经传的基层官员张奕撰写了墓志铭,收录在《苏魏公文集》当中,(苏颂著,王同策、管成学、颜中其等点校:《苏魏公文集》卷五八《朝奉郎太常博士张君墓志铭》,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891-893页)这是在墓志出土之前,我们认识和了解墓志主人张奕和他的儿子张中行唯一的文献资料。

墓志铭制作的一般流程,是墓主去世之后,家人找寻他人撰写完成,再摹勒上石。出土张奕墓志铭让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撰者一栏写的不是苏颂,而是一名叫做马仲甫的官员。大致可以这么理解:苏颂和马仲甫都接到张奕儿子张中行的邀请后写作了墓志铭,经过比较之后张中行采用了马仲甫撰写的文字。那么,他是基于什么样的考量做出“退稿”苏颂的举动,实在值得细细琢磨。下面,我们就尝试解开这一谜团。

张奕墓志

 

苏颂写作的张奕墓志铭,很差么?

苏颂的文字既然被弃用,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是不是他的写作能力不行,作品比不上马仲甫,不能展现出张奕生前的光辉形象?

两方墓志铭一方在《苏魏公文集》当中(以下简称“《文集》”),另一方在原石在无锡碑刻陈列馆(以下简称“出土墓志”),内容都相当完整,我们可以逐字逐句的对读一下。

1.张奕家族相关内容

有关张奕先世情况,《文集》写道:“始,君之先世未有仕进者,逮君登朝,缘郊祀恩追赠其父讳莹为大理评事,追封其母陈氏为仙游县太君,其继母汤氏为寿安县太君,其配朱氏为仁和县君,庇其族人追胥力役之事者不一。”并没有专门介绍张奕先世的情况。而出土墓志则称:“君讳奕,字源明,常州无锡人。曾祖讳卓;祖讳汉滨;父讳莹,赠大理评事。母陈氏追封仙游县太君、汤氏封寿昌县太君。”细致地介绍了张奕曾祖、祖父和父亲三代名讳。就一般墓志铭来说,马仲甫的写法是较为常见的。然而,因为张奕先世都属于默默无闻的普通人,所以,不专门交待他们名讳的写法也普遍存在。

《文集》这样记载张奕的婚姻、子嗣与卒葬时间:“以治平三年五月某日卒于京师之僦舍。其孤中行请舟载丧南归,即用某年某月某日甲子葬于无锡县某乡某原,从大墓也……其配朱氏为仁和县君……君二子:长即中行,亦知向学;次曰梁卿,后君十五日而夭。三女:一适邑人陈充,一适进士李毅,一幼在家。”苏颂用“某月某日”和“某乡某原”代替墓主具体卒葬时间和地点,是文集中墓志的常态,丧家刻石时会把准确日期和地点填补进去。出土墓志则曰:“治平丙午五月十六日疾卒,其孤中行以其丧归常州无锡县,卜十月初三日甲申将葬于景云乡恩覃里之先茔……君享年五十有五,娶朱氏,封仁和县君。二子:中行其长也,举进士;次梁卿,始三岁,后君十五日而卒。三女:长适乡人陈充,先君卒;次适进士李毅,次尚幼。”墓主人卒葬时间地点补充完备,符合出土墓志的特征。两者关于张奕婚姻、子嗣的记述,没有什么区别。

2.张奕的仕宦经历与生平事迹

张奕的仕宦经历,《文集》中记载:“以庆历六年举进士擢乙科,解褐试秘书省校书郎,连调太平、台州军事二推官,权洪州观察推官,用荐者章,引对于延和殿,改著作佐郎,又用三司使蔡公奏,为三部推勘公事。今天子即位,推恩迁秘书丞,考课进太常博士。”清晰地记载了张奕进士及第的时间和仕宦经历。出土墓志这样写道:“嘉祐中,三司使蔡公方大振职事,饬僚属,乃表著作佐郎张君于朝,以为推勘公事,而君以称职闻……君起家举进士,擢乙科。历太平、台、洪三州之从事,改著作佐郎。在三司,迁秘书丞,太常博士。”并未透露张奕进士及第时间,仕宦经历也更为简略。

同时,《文集》中对张奕生平事迹做了有层次的概括。第一,介绍了张奕家世及读书科举情况:“张氏世居无锡,以善治生产名乡里,至君而超然自喜,从诸生游,学经史、为词章以取科第,固已为士友所奇矣。”第二,称颂了张奕家居时的品行:“君居乡里,事继母以孝谨闻,友于兄弟,门内雍睦,人称其家检……家之小史张某者,奉事谨畏,君谓为可教,因勉以学……后十年,亦登进士第。”侍奉继母能尽其孝,友于兄弟,治家有方,乐于助人,这是“私领域”的张奕形象。第三,赞美了张奕为官廉洁的品质:“君虽出富室,而从宦于外,惟倚禄为养,有不足未尝取于家,故病且死,其医药棺具犹有不备者,由是士大夫多叹其廉且介也。”

最为重要的是,苏颂用近400字详细叙述了张奕为官时的具体政绩,试引述仕宦洪州之例说明:“洪之属邑,有盗纵火焚人庐舍者,亡三年矣。一旦获贼,即讯,款服。问其火具,曰:‘始以瓦盎藏火至其家,又以慧竹然而焚之。’问二物之所存,则曰:‘瘗于某所’,验之信然。既具狱,君独疑有冤,因谓狱吏曰:‘盗亡三年,而所瘗之盎竹视之犹新,此殆非实耳。’于是吏再穷治之,果得枉状而免之。”从中可以看出张奕对刑狱事明察秋毫,这是“公领域”中的张奕形象。相比之下,同样是仕宦洪州,出土墓志这样写道:“洪之属邑有以纵火民家,囚上于州,有司议弃市。君独疑曰:‘是可死邪?’请自案狱,果得所以未尽之状,而囚论得免,吏以屈服。”马仲甫省略了张奕的断案过程,相对简略。

就张奕仕宦经历与生平事迹而言,两种墓志更多的是个人书写习惯导致的详略不同,并不存在文字高下的差别。

3.两方墓志的铭文

《文集》铭文部分称:“猗张君,行懿醇。出民庐,仕朝伦。守道固,服职勤。从知己,干剧繁。治众狱,无冤人。志方展,命已沦。丧南归,圹江濆。刊厥美,载斯文。”既总结了张奕个人品行端正,又称赞了他吏干优长,还表达了对其位不充志的哀叹。出土墓志则记载:“士之有志,艰乎得时。时之既得,若将可为。乃不永□,天□□之。谓天与善,则予不知。”更多的是表达了对张奕英年早逝的感慨。这里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同僚的苏颂和作为上司兼长辈的马仲甫身份不同造成的。

综合以上分析,能够看出两方墓志铭最大的区别是文字的繁简程度:苏颂用字稍多,表述更为细腻;马仲甫用语简练,显得短小精悍,并不存在实质上的高下优劣。苏颂的作品被弃用并不是他写作能力不行,而是另有原因。找寻这个原因的方向,只有从墓志铭参与者和墓主的关系着手。

张奕墓志拓片

 

墓志铭参与者与墓主关系,什么样?

1.两方墓志铭撰者苏颂、马仲甫的仕宦经历

苏颂出生于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进士及第步入仕途,庆历四年(1044)时为知江宁县事,因父亲去世丁忧,皇祐元年(1049年)服除授南京留守推官,皇祐五年(1053)除馆阁校勘,在馆阁9年,主要从事书籍校正工作,嘉祐六年(1061)出知颍州,第一次外任知州。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苏颂入三司为度支判官,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为淮南转运使。(王瑞来:《苏颂论》,《浙江学刊》1988年第4期,第118-123页)

与苏颂鼎鼎大名相比,马仲甫现在属于无名之辈,但在当时与现在的观感并不一样。马仲甫字子山,宋初名臣马亮之子,宋仁宗朝知名大臣吕夷简的妻弟。他和苏颂一样庆历二年进士及第,第一任差遣是“知登封县事”,皇祐三年(1051)知台州,(陈耆卿:《嘉定赤城志》卷九《国朝郡守》,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351页)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十月之前撰写张奕墓志铭时,根据自署官职全称“淮南江浙荆湖南北路制置茶盐矾酒税兼都大发运使、提举逐路巡检兵甲及都大提点铸钱等公事、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护军、扶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可知已经担任掌管上供财赋的漕运、参与上供物资的购买、兼管茶盐诸钱、督查地方管理等事宜的淮南发运使这一重要差遣。

2.出土墓志的篆盖者和书丹者

出土墓志篆盖者张刍字圣民,他是被称为“中国整部科学史上最卓越的人物”沈括的岳父,他的墓志铭由沈括写作完成。通过墓志铭可知,他科举及第之后“补江州司户参军,迁余杭令”,庆历七年(1047)为“知大名府永济县事”,皇祐年间曾在文彦博推荐下为“史馆检讨”。(沈括原著、杨渭生新编:《沈括全集》卷17,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9页)治平三年(1066)张刍为张奕墓志篆盖时,通过官职全称知道他已经担任“淮南发运副使”,成为马仲甫的副手。

出土墓志的书丹者为吕希道字景纯,北宋名臣吕夷简之孙、吕公绰之子,范祖禹曾撰写了他的墓志铭。通过墓志可知:吕希道因吕夷简为相恩荫步入仕途,庆历六年(1046)赐进士出身。皇祐二年(1050)之前吕公绰出知永兴军、知秦州时,他以书写机密的身份随行,后入朝差遣判登闻鼓院。(范祖禹:《太史范公文集》卷42,宋集珍本丛刊第24册,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412-414页)治平三年(1066)为张奕墓志书丹时为扬州通判。

墓志参与人和墓主的关系能够大概了解。苏颂称:“予官计省,接君弥年,每相过从,语公家外,时论理道。”知两人是同在三司为官的同僚关系。马仲甫云:“予守台州时,君实为从事,予固知君者也。”故马仲甫和张奕是在台州时相识,马仲甫为知州时张奕为台州军事推官,二人是上下级关系。吕希道庆历六年赐进士出身,而张奕于同一年进士及第,属于广义上的同年关系。除了篆盖者张刍与墓主在籍贯、同年、同僚等诸方面未见有联系外,苏颂、马仲甫和吕希道都和张奕都有一定的交集。

张中行弃用苏颂文字,为什么?

在回答标题文字之前,还需要弄明白一个问题,张中行是先向苏颂求铭,还是先向马仲甫求铭的呢?

《文集》指出:“以治平三年五月某日卒于京师之僦舍。其孤中行请舟载丧南归,即用某年某月某日甲子葬于无锡县某乡某原。”详细说明了张奕去世地点为京师开封(今河南开封)。当时苏颂正在开封任职,所以张中行邀请他撰写墓志铭。材料还显示张奕葬地为故乡常州无锡县(今江苏无锡),那么苏颂文字应该是在张奕去世不久之后就完成的,以便张中行运送棺椁时一并携带归乡。出土墓志中记载:“其孤中行以其丧归常州无锡县,卜十月初三日甲申将葬于景云乡恩覃里之先茔,且请铭于予。”马仲甫当时为淮南江浙荆湖南路发运使,任职地是真州(今江苏仪征)。可以想象,此次求铭即便张奕去世之后立即着手,也需要等待撰好行状,再派人到距离开封700公里外的真州请马仲甫撰文。所以可以判断,马仲甫撰写张奕墓志铭的时间当在苏颂之后。更何况马仲甫还在墓志中强调,这次撰铭是张中行携丧归乡过程中亲自延请的行为,则时间应该较专程前来更晚一些。

前面已经对比,苏颂和马仲甫两人写作的墓志铭内容并无高下之分,为何张中行在已经有苏颂所撰志文的前提下,还要再到真州请马仲甫撰写,且最终弃用苏颂之文?

问题的解答,需要结合张刍篆盖和吕希道书丹地点时间进行通盘考量。张刍篆盖时为江淮发运副使,与马仲甫同在真州,那么篆盖时间与马仲甫撰墓志应该同时进行;吕希道为扬州通判,距离开封700多公里,而距离真州不足20公里,从这个层面而言,张奕墓志铭写作、篆盖和书丹等核心环节,是以马仲甫所在地真州为中心展开的。而考察张奕棺椁的进行路线,其原因似乎可以逐渐明晰。

根据苏颂交待,张奕在开封去世,归葬地为祖籍常州无锡县,棺椁运输方式是水运舟载,其应该是沿大运河南下的。他们由开封出发,沿汴河到泗州(今江苏盱眙)进入淮河,进而沿淮河至楚州(今江苏淮安)后进入淮南运河,由淮南运河经扬州(今江苏扬州)、真州(今江苏仪征)入长江,再从润州(今江苏镇江)出长江进入浙西运河到达故乡两浙路的常州无锡县。而这样的行进路线,和张中行为父亲制作墓志铭的路线相当吻合。

需要强调的是,因运河各段地势高低不一,通行并非一帆风顺,需设置诸多堰和闸解决航行问题,且各闸实行定时启闭制度。(黄纯艳:《宋代运河的水情与航行》,《史学月刊》2016年第6期)同时,由于运河通航能力的瓶颈和朝廷为了保证漕运的顺畅,私人船只往来运河会受到诸多限制,(吴同:《北宋汴河、淮南运河的通航能力与漕粮定额》,《中国经济史研究》2020年第5期)这与张奕棺椁暑天需尽快归乡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那么,丧家利用墓主官员身份途中谒请地方长官给予便利,或并不意外。

行文至此,似乎可以这么推测,张中行携棺椁归乡,沿途对地方长官多有注意,行至真州拜谒了父亲原上司马仲甫。这次拜访,不但求马仲甫撰写了父亲墓志,还在马仲甫的引荐下,同时延请与父亲本无交集的淮南发运副使张刍为墓志铭篆盖。张中行请马仲甫撰写墓志铭时已经过吕希道任职地扬州(今江苏扬州),然而,张中行仍特意派人再返回扬州,请父亲同年、扬州通判吕希道为马仲甫所撰父亲墓志书丹。

通过上述对张奕墓志铭生产过程的梳理,可以发现张中行这一系列操作,实在是用心良苦。北宋中期以来,科举取士人数增多造成的员多阙少现象,成为官员选任中的常态,“官员群体中人,为企图把磨勘提前半年进行,竟至可以不择手段地去谋求”,(邓广铭:《邓小南<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序言》,《邓广铭全集》第10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83页)即便居高官者仍然需要费力经营人际关系,为谋求仕途顺利,尤其需要广布人脉,(王瑞来:《内举不避亲——以杨万里为个案的宋元变革论实证研究》,《北京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黄宽重:《艺文中的政治:南宋士大夫的文化活动与人际关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59-60页)更遑论如张奕、张中行这样根基尚浅的低级官员。张中行先后两次求墓志铭,以及求篆盖和求书丹的过程,实际上是借安葬父亲张奕而夯实自己人际网络的一次努力。在当时的情况下,马仲甫已经到达仕宦的成熟期,官僚集团中人脉丰富,苏颂仍然属于仕宦起步的阶段,故而张中行使用马仲甫所撰之文作为父亲墓志铭的定本,是基于墓志铭撰者当时地位和仕宦影响力的结果。

结语

张奕一生沉寂下僚,仕途并不显达,除了苏颂文集当中保存的墓志铭外,传世史料中再无只言片语。而张奕墓志铭的出土,让我们了解到宋代有这样的独特现象:一个人可以有分属于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且作者不同的墓志,一个属于丧家接受的版本,一个是被丧家弃用(可戏称“退稿”)的版本。从这个层面而言,宋代“一人二志”开创了丧家“退稿”作者文字的先河,这在中国古代墓志铭撰写中应该是相当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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