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整理发布政策服务清单拓宽青年就业创业渠道
快来,跟着“指南”找好工作
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整理发布2024年贵州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清单,内容分为个人篇和企业篇,涵盖基层就业、鼓励支持自主创业、支持灵活就业、能力提升帮扶、就业困难帮扶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服务清单中不仅将各项政策内容分别列出,注明文件依据,而且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申报渠道、咨询电话等信息。
基层就业政策中规定,对县级基层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乡镇事业单位副高和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即评即聘”;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在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实行省市和县乡基层一线教师的申报评审条件分类,科学客观评价基层教师业绩水平。每年公务员四级联考,10%-15%考录计划面向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省、市、县级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不少于岗位计划数的20%,同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招聘具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起算。建立原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乡镇(不含市县区政府所在地)事业单位紧(短)缺专业人才聘用机制,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对具有紧(短)缺专业本科学历并签订在原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乡镇服务5年以上协议的优秀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考核考察后直接聘用,报上级职能部门完善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发放自主创业补贴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重点围绕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农业种植养殖、科研及深加工等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所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每一个创业扶持对象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同时,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创业孵化基地方面,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不少于2年的支持。
能力提升帮扶政策则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个人证书直补和青年就业见习计划,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高就业择业能力。
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的2/3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具体规定为:对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就业困难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补贴。补贴对象包括贵州籍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脱贫家庭、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孤儿等7类困难毕业生,以及外省籍在黔就读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2类困难毕业生。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此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包含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就业见习补贴,鼓励企业积极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岗位,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快实现就业。(记者 韦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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