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创新执法练兵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宽严相济,让执法更温暖。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贵州省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过罚相当,通过轻微违规“首违不罚”、督促指导整改等方式,营造良好的营商服务环境,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以来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件。
二是优化机制,让制度更完善。从理顺和优化案件办理机制入手,不断总结执法经验,探索形成案件主办轮办制,即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明确其中一名执法人员为主办人员,其余为协办人员,采用轮流办理的工作机制,原则上由共同办案人员中主办次数较少的一人作为该次案件的主办人员;若共同办案人员主办次数相同,则由距离该次案件主办时间较长者担任主办人员;共同办案人员均未主办过案件的,由案件承办人员自行协商确定主办人员,通过案件主办轮办,进一步提升全市整体办案水平。2023年以来,5人主办轮办7件案件。
三是强化普法,让执法更规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适时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案件预审会议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指导,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每季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以案释法。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对症下药,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以来发布典型案例1期,涉及典型案例3件。
四是以案促鉴,让部门更协同。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办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牵头制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以案促鉴”工作制度,每季度定期将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及突出环境管理问题等函告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形成依法惩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合力。其中,2023年以来发送以案促鉴工作提示单3份。(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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