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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
贵州文化网 发表于:2024-06-20 17:36:44 来源:贵州文化网 作者:吴丹 姚进忠 点击: 评论: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两个人结合,婚姻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孕育的后代有患重大疾病的风险……”6月19日,黎平县妇联牵头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肇兴镇到肇兴镇纪堂村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


黎平县: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 

  活动现场,县妇联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科学育儿、拒绝暴力”等方面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亮点内容;县法院结合典型案例,用“侗汉”双语深入浅出地为妇女同胞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县司法局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女性权益遭受侵害的救济途径,积极引导妇女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权。

  同时,活动成员走进肇兴镇纪堂小学开展法律知识竞答,4个班的学生分成2场参与竞答,竞答题目涵盖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竞答气氛热烈,同学们挥着小手抢答,答对的有文具袋、水杯、雨伞等小礼品奖励,活动让学生们对涉及自身权益的法律知识有了深切认识,也激发了学习的动力。


黎平县法律知识进校园竞答赛现场

  此次活动共发放民法典普法读本等宣传资料100余份,普法小扇、文具袋等宣传礼品200余份,受教育妇女同胞30余人,受教育未成年学生120余人。活动提升了农村妇女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提高了广大妇女和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为法治乡村建设筑牢思想基础。(吴丹 姚进忠)

  责编: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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